B:机构职责
时间: 2009-07-01  来源:admin      阅读次数:5950次
         1.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措施,并在本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和具体落实。代表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联系、协调、申报工作。并对联系、协调、申报的结果实施组织、安排、落实、检查。
   2.负责依法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管理制度:负责制定安全操作规程,并负责对其进行贯彻、落实和检查。
   3.参与公司新建或改建项目的安全评价,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要求,制定安全措施,在工作中进行有效的监督。
   4.制定公司安全工作的运行计划,经公司批准后配合相关中心、部门组织实施。
   5.负责公司、车间(部门)、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的建设。
   6.实施安全生产培训。配合相关中心、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,对车间、班组的日常安全教育协助、监督和检查。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负责新员工进厂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。
   7.负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。检查中发现不安全隐患须及时提出整改要求,并责成相关中心和部门限期整改。
   8.负责监督、抽查各安全生产责任承担单位认真、如实地作好安全记录,以及相关台账的建立和保存。
   9.负责主持安全事故的现场勘查、原因查找、事故分析、责任确认,明确处理意见和提出防止类似安全事故再发生的措施。
   10.依照国家劳动保护的相关法规,负责制定公司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、标准、数量、时限。并对采购进行审批。
   11.依照国家劳动保护的相关法规,对可能引起的职业病和从事本职业不允许的相关病症进行预防、监控,发现征兆及时报告,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,并督促执行。
   12.负责公司范围的流动火种管理、动火管理。
   13.负责公司高低压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。
   14.负责安全生产统计报表上报和台账、档案的管理。
   15.参与救治安全事故受伤人员。
   16.负责统计污水处理站、锅炉房的环保设施运行记录。
   17.负责公司内部监测和委托检测,负责环保统计上报、台账、档案的管理。
   18.监督、检查废水、废气、废渣的处理,是否按规程操作。如出现异常情况,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。杜绝环保事故发生。
   19.负责按时交纳排污费。
   20.负责公司“新、扩、改”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,投产前的环保验收,以及“三同时”措施的落实。
   21.负责与各级环保部门的沟通。
   22.负责公司环保知识培训和宣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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